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娇软美人年代文甜宠日常第38节(1 / 2)





  追求就追求,还使美男计就犯规了啊!

  简璐叼着蛏子肉三两下咽下,转身继续忙碌。忙活完三道海鲜,剩下的炒菜便交给冯秀慧和梁海生两口子,程铮自然跟着离开厨房。

  一走出来,便见到徐朗对他挤眉弄眼。

  简璐坐下和崔玉荷说话,徐朗一把拽过程铮往走廊去,一颗八卦的心实在是按捺不住。

  “老程!说说,咱们都是兄弟,不要藏着掖着的。”徐朗今天看一眼厨房的情况,就觉得不对劲,“是不是要结婚了?”

  程铮嘴角噙着笑,倒是不急不躁,“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需努力啊。”

  因为这句话,徐朗在吃饭的时候还在琢磨,好好一顿饭,媳妇儿崔玉荷是饱餐一顿,胃口大开,他则是警惕观察,恨不得在程铮和简璐身上戳出两个洞来。

  要是宋旅见了,说不准会让他转到情报科去忙活!

  简璐发现,程铮的追求倒是挺温柔的,就是每天走的时候会偷摸问她一句,考虑好没有。

  要是简璐说没有呢,这人也平静接受,第二天继续来。

  ......

  最近天天准时去梁家报道的程铮,自然也引起了单身宿舍隔壁邻居魏政委的注意。

  魏政委如今浑身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,同类最容易发现同类,这不,两人在傍晚时分同时出门,又碰见了。

  魏政委打扮得光鲜亮丽,像只斗志昂扬的公鸡,雄赳赳,气昂昂。

  “程团长,出门哪?”国字脸上的小眼睛上下打量一番程铮,哟呵,程团长好像也打扮了,还穿上了白衬衫,像只精心打扮的公孔雀。

  “是。”

  “嘿嘿,我也是。”魏政委输人不输阵,大家都穿好看的衣裳,可自己这件有优势啊!他一手抚到胸前,又下滑到腰间拽着衣角往下拉,给他程铮展示自己的新衣裳,“看看看看,怎么样?我对象亲手给我做的!漂亮吧?”

  魏政委穿着一件灰色翻领衫,是时下最时兴的款式,程铮上回陪着简璐去逛百货大楼的时候就见过。

  穿着对象亲手做的衣裳,魏政委满脸写着得意,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,“你没对象,不了解这滋味,穿着心里头暖啊。”

  程铮看看外面火辣辣的太阳,很想告诉魏政委,兴许是天儿太热?

  不过看着魏政委嚣张又得意的模样,程铮不甚在意,谁还没个对象?谁还没件对象亲手做的衣裳?!

  “是啊,对象做的衣裳确实好。”程铮也摸一把自己身上的白衬衫,简璐同志做的衣裳比百货大楼的穿着还舒服。

  “有对象是真不一样啊,真好。”魏政委没发现程铮意有所指,只自顾自念叨。他现在每天都过得乐呵呵,宋旅见了还跟其他人埋汰他,说魏旭华这小子有了媳妇儿快不知道姓什么了,只催他抓紧打结婚报告。

  有对象的战士在没对象的战士面前有满满的优越感,魏政委往程铮跟前凑,不出意外第八百回 向他讲起自己的爱情故事。

  “我和翠翠就是在学习党史活动中认识的,那次她忘带笔了,找我借一只,就此打开了我们的爱情大门。后来我们每天一起上课,一起学习。嘿,你猜怎么着,我比她多认识几个字,就这么一来二去,我们看对眼了。所以说啊,学习好!”

  临走前,魏政委又重重拍一把在程铮肩头,“你们年轻人不懂,学习真能找着对象!”

  程铮看着魏政委离去的背影,笑了笑,伸手拍了拍刚刚被魏政委拍下的地方,拽着衬衫捋一捋,可别把自己的衣裳拍坏拍皱了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就这么着,程铮连续去了梁家几天,墩子看不下去了,觉得程叔叔严重影响了璐璐阿姨的学习进度。

  “程叔叔,你工作不忙吗?璐璐阿姨快考试了,她要学习的。”墩子肉嘟嘟的小脸上写满了嫌弃。

  程铮没想到能被一小孩儿噎,呼噜一把墩子的寸头,将人一把提起来抱到自己腿上,“怎么,还嫌弃我啊?”

  “没有啊。”墩子费劲儿转动小脑袋,努力和程叔叔平视,“不过我和璐璐阿姨要一块儿学习写字的。”

  简璐在一旁憋笑,还是墩子厉害啊!毕竟他爸都没赶程铮。

  “行,我不耽误你们学习。”程铮把墩子提溜放到四方桌前凳子上,自己则坐在沙发上,拿起梁政委今早看的报纸,扭头对着桌前的二人道,“你们学习,我看书。”

  “好。”墩子满意了,立马招呼璐璐阿姨开始写字。

  其实简璐哪里需要像小学生一样练字,不过是自己如今想渐渐摆脱文盲人设,只能装模作样每天学习一会儿。加上呢,冯秀慧发现儿子以前不太爱学习,成天只想着玩儿,现在和简璐一块儿居然起了学习的兴致,便拜托简璐带着墩子一块儿学。

  不过,今天简璐明显学不太进去,她发现自己左侧总有灼热视线投来。

  抬眼一看,嗯,是正在假装看报纸的程团长。

  用眼神威胁一眼,简璐向程铮飞去一记眼刀,可惜凤眸瞪一眼没有杀伤力,在程团长看来倒是可爱得很。

  他眼角漾开笑意,只冲人点点头,又埋头继续看报纸,虽然,这报纸上的字儿一个都没看进去。

  刚刚他一抬头便看见简璐乌黑的发顶,中间有一条细细的发缝,因着是在家里,她只将秀发编成一个松散的麻花辫垂在脑后,麻花辫乌黑油亮,柔顺地像是在乖巧衬托姑娘白皙的脖颈。

  因着在埋头写字,程铮看不到简璐的面容,只能模糊见着她光洁的额头,还有翘挺的小翘鼻。

  还有那一瞬间抬头看向自己时,饱含着‘怒意’的清澈眼眸。

  他以前怎么没发现,原来这样看着一个人,便很有乐趣,比自己平时热衷阅读的书籍还有乐趣。

  磨蹭一阵,程铮放下报纸,起身倒水的时候经过简璐身边,轻轻在她面前放下一方手帕,红白格子的,轻声道,“送你的,你看看喜欢吗?”

  第一次送姑娘礼物,程铮紧张得手心渗出薄汗,说完就装模作样去倒水了。

  送的礼物?

  简璐放下笔,拿起手帕仔细打量,手帕手感柔软,贴在掌心便让人感觉舒适。颜色也十分漂亮,绝对是供销社没有的,桃红色配上白色,鲜亮中又带着一丝清新。

  简璐听到程铮倒水回来的脚步声,在他经过自己身边时,低声道,“我很喜欢。”